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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506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6271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3.6%;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8.7%;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7.7%。
年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58万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84.33万人。全年共为4983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帮助2.90亿人次劳动者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
二、社会保险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0666亿元,比上年减少8463亿元,减少14.3%;基金支出合计57580亿元,比上年增加3087亿元,增长5.7%。
三、人才人事
年末全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累计18.7万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500多人。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全年遴选实施104个专家服务脱贫攻坚示范项目,新设立11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组织2300多名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培训指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当地群众7.6万人。
四、劳动关系
年末全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145万份,覆盖职工1.4亿人。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9.4万户,涉及职工1500万人。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在国家层面首次发布薪酬价位信息。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五、人社扶贫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增收入、技能扶贫强素质、社保扶贫保生活、人才人事扶贫促发展、定点扶贫有特色的职能优势,如期高质量完成人社扶贫目标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贫困劳动力务工规模为3243万人,93.8%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过就业帮扶政策,三分之二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实现了脱贫。
六、行风和基础建设
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满意度逐年提升。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企业招用员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等10个“一件事”打包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10个以上高频事项提速办,“失业登记”等16个事项跨省通办。在部本级24个事项所涉89件次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